審批文號:吉防監丙字第031號
根據《國務院對確須保留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500項、《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第116項的規定,吉林省人防辦對吉林卓信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提出的《吉林卓信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核發人民防空工程丙級監理單位資質證書》申請進行了認真的審查,同意吉林卓信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所提請求。 批準時間為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有效期限為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至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特此公告。
吉林省人防辦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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